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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引才以及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6 09:33:02   阅读量:1017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现将《哈尔滨市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以及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3日

 

 

 

哈尔滨市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以及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人才新政30条》(哈发〔2023〕3号)精神,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精准引才服务,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积极培育高水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规模化发展,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励
    (一)奖励对象

为在哈企业成功全职引进A、B、C、D类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的,在哈尔滨市注册或备案、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奖励条件与标准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在哈企业全职引进C、D类高层次人才的,每引进1人给予10万元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在哈企业全职引进A、B类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的,每引进1人给予20万元奖励。
    2.引进人才指根据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持有“龙江惠才卡”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奖励时,该引进人才须在职在岗,其“龙江惠才卡”在有效期内,且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及以上。
    4.引才奖励按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奖励时,该引进人才已获认定的最高类别核发,不随后续类别认定提升而增加,不补差额。
    (三)办理流程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引才合同、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该引进人才获高层次人才类别认定后,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所在区、县(市)人社局提出奖励申请。
    2.区、县(市)人社局对其进行初审并公示,合格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香坊区和兴路38号2号楼3楼2327房间,电话:0451-85953372)。
    3.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区、县(市)人社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奖励自申领年度起共分五年进行拨付,C、D类按照每年2万元标准,A、B类或急需紧缺人才按照每年4万元标准将奖励资金拨付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银行账户。
    4.引才奖励发放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按奖励拨付年度向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交《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励申请表》(附件1)。如发生引进人才离职(停保、断保)情况并经查属实的,当年拨付金额按引进人才实际服务时长以自然月进行折算并不再拨付后续年度的奖励。
    (四)申报要件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或副本)、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副本)及复印件。
    2.引进人才简历、有效身份证件或护照或港澳台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等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3.引进人才获A、B、C、D类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材料(龙江惠才卡)或急需紧缺人才的确认材料及复印件;
    4.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全职且期限不少于5年)及复印件;
    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委托引才业务合同、中介费拨付凭证及复印件。
    6.《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励申请表》(附件1)。

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经费支持

    (一)经费支持对象
    在哈尔滨市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园单位。
    (二)经费支持条件与标准
    对在哈尔滨市成功创建国家级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经费支持;对在哈尔滨市成功创建省级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经费支持;对在哈尔滨市成功创建市级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经费支持。此项经费支持每级不重复享受,获得更高级认定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可申请进行补差。此项经费支持资金应当用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的开发建设,按照下列范围使用:
    1.用于产业园内办公场所的装修和修缮;
    2.用于产业园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服务设施完善;
    3.用于产业园招商、宣传、品牌建设与推介,举办产业园招商推荐会或组织入驻机构参加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博览会、推介会、交易会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论坛等;
    4.用于加强产业园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产业园管理人员及入驻机构业务骨干培训等;
    5.用于产业园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6.用于产业园发展建设的公益性和基础性的其他支出。
    (三)办理流程
    1.产业园向所在区、县(市)人社局提出经费支持申请。
    2.区、县(市)人社局对其进行初审并公示,合格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香坊区和兴路38号2号楼3楼2327房间,电话:0451-85953372)。
    3.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区、县(市)人社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经费支持资金拨付到产业园建园单位。
    (四)申报要件
    1.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批复文件。
    2.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或归属单位证明。
    3.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建设情况报告。
    4.《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经费支持申请表》(附件2)。

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补贴

    (一)补贴对象
    哈尔滨市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运营单位。
    (二)补贴条件与标准
    哈尔滨市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50万元运营补贴;哈尔滨市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30万元运营补贴;哈尔滨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20万元运营补贴。此项补贴连续支持五年。补贴申请期间,运营单位须在该产业园运营中。此项补贴每年按产业园已取得的最高等级对应标准发放,成功创建更高等级产业园的不对往年进行补差,每个产业园享受各等级补贴总年限为5年。
    (三)办理流程
    1.产业园运营单位经委托运营方同意,每年向所在区、县(市)人社局提出补贴申请。
    2.区、县(市)人社局对其进行初审并公示,合格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香坊区和兴路38号2号楼3楼2327房间,电话:0451-85953372)。
    3.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区、县(市)人社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经费补贴资金拨付到产业园运营单位。
    (四)申报要件
    1.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批复文件。
    2.运营单位与产业园签订的委托运营合同、招标文件等材料。
    3.《产业园运营成果报告》。
    4.《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补贴申请表》(附件3)。

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商奖励

    (一)奖励范围
    在哈尔滨市成功创建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独立运营商。
    (二)奖励条件与标准
    对运营商在其运营期间的产业园已入统营业收入每增加1亿元给予2‰的运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运营商申请奖励时,须继续运营管理该产业园。
    (三)办理流程
    1.产业园运营商经委托运营方同意后,向所在区、县(市)人社局提出奖励申请。
    2.区、县(市)人社局对其进行初审并公示,合格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香坊区和兴路38号2号楼3楼2327房间,电话:0451-85953372)。
    3.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区、县(市)人社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奖励资金拨付到产业园运营商。
    (四)申报要件
    1.产业园运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产业园运营商与产业园签订的委托运营合同、招标文件等材料。
    3.近两年产业园入统营业收入佐证材料。
    4.《产业园运营成果报告》。
    5.《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商奖励申请表》(附件4)。

五、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房租减免

    (一)减免对象
    哈尔滨市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新入驻机构。
    (二)减免条件与标准
    对市级及以上产业园的新入驻机构,租赁产业园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例如食堂、车库、仓库等)自用,并已缴纳租金(以发票为准)的,将从正式入驻之日起享受5年内“三免两减半”,即5年内前3年免收房租,后2年减半收取房租,产业园房租定价标准须不高于其周边地段市场均价。
    (三)办理流程
    1.产业园入驻机构每年向所在产业园提交房租减免申请,由产业园统一收集并整理汇总后向所在区、县(市)人社局提出减免申请。
    2.区、县(市)人社局对其进行初审并公示,合格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香坊区和兴路38号2号楼3楼2327房间,电话:0451-85953372)。
    3.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专家采取核验申请材料、实地察看产业园等方式对其评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房租减免资金拨付到产业园入驻机构。
    (四)申报要件
    1.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批复文件。
    2.产业园收费主体的房产证明复印件。
    3.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合同、缴纳租金发票及复印件。
    4.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报告。
    5.产业园房租定价的相关材料。
    6.《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房租减免申请表》(附件5)。

附则

    1.本《细则》中奖励、经费支持、补贴、房租减免资金从市人才发展资金中列支。
    2.各单位要对申请材料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对利用虚假材料和信息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单位的申报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细则》中所指高层次人才不包括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4.本《细则》有效期同《人才新政30条》。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哈尔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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