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企业管理
解决方案服务商
选择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天津
成都
徐州
青岛
三亚
海口
沈阳
长春
黑龙江
切换导航
400-0505-638
首页
关于我们
集团简介
企业文化
发展历程
服务资质
服务优势
企业服务
管理咨询
服务外包
跨境劳务
招聘猎头
数字化档案管理
物业管理
解决方案
管理咨询
服务外包
跨境劳务
招聘猎头
数字化档案管理
物业管理
SAAS云
新闻动态
集团动态
行业资讯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在线留言
行业资讯
聚焦金迈 了解行业前沿
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资讯
>>
查看详情
集团动态
行业资讯
@企业、个体户,这些费用可以缓缴,不收滞纳金!
发布时间:
2022-10-08 15:59:06
阅读量:
720
丨来源:财政部网站
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
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
二、《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包括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等
14项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
。
三、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切实落实缓缴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特此公告。
附件: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9月28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微信
上一篇:
社保缓缴期内员工离职,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下一篇: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分享至: